*************的宿北大战红色教育基地商务酒店电梯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北大战红色教育基地商务酒店电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本项目实行电子化“不见面”招标投标。
2.1 项目概况:宿北大战红色教育基地商务酒店电梯项目,最高限价******.1元
2.2 交货地点:宿北大战红色教育基地
2.3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所有设备于****年**月**日前全部运输到现场;**月**日前完成安装。
2.4 质量标准:合格
2.5 合同价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全部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质监部门颁发准用证且取得各参建方主体签字盖章确认的验收单视为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资料和工程移交手续后付至合同价**%;审计完成备案后付至审计价的**%;余款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次付清。期间电梯所发生的质量维修、保养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内。承包人需支付的违约金,发包人可从当期应当支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6 本次招标货物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宿北大战红色教育基地商务酒店电梯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本项目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4.1 投标报价:**分
开标时,由招标人在以下*种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方法*:以有效投标文件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 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舍*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方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仵≥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舍*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招标控制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B×**×**,**=1- **,**取值范围为**%~**%;**的取值范围为**% ~**%;**、**值在开标时由供应商随机抽取确定。**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 ~***% ,装饰、安装为 **% ~***% ,市政工程为 **% ~***% ,园林绿化工程为**% ~***% ,其他工程**% ~***%。**=**%。说明:1.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 0.6分,每低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2、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数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3、有效投标文件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4、评标结束后,上述方法*和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4.2投标总价合理性分析:3分
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价分析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舍*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基准值 =(A×**%+B×**%)×**,**=**%。注:1、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基准值的不扣分,投标报价每低于基准值 1%的,扣 0.3 分,最高扣 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扣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舍*入)。2、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数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3、有效投标文件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4、评标结束后,除计算性错误外,投标总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异议、投诉等任何原因而调整。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厂商或该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简称“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持有电梯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每个投标人只能以*个电梯品牌参加投标。(若同*品牌不同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采用同*品牌产品投标的投标人均作无效标处理。)
5.2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且所投电梯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
5.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5.4.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4.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5.4.3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同为*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4.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3.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4.7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4.8 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4.9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5.5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9月**日 **:**至****年9月**日 **:**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客服电话:**********-5;新点软件张工************。平台技术公司咨询电话: ****-********,客服热线:***-***-****。
6.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锁、标证通),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1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9月**日9:**
7.2 开标地点:本 项 目 采 用 网 上 开 标 ,需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陵园线宿北大战烈士陵园 | 地 址:宿迁市城宇商业广场1区D栋***室 |
联系人:** | 联系人:***、刘良琼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邮 编:******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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